据悉,贵州发生一件市民唱k自带5罐饮料,被“请”出包房的事件。
市民陈先生到友谊路一家ktv,花385元买断包房,却因自带5罐饮料,被服务员要求寄存,拒绝后,经理说要改为“计时收费”。当晚10点,经理再到包房,让陈先生等人离开。此事引起了市民的关注,网络上普遍认为“ktv消费过高,是属于霸王条款”。
记者走访欢唱、美高美、新天地等ktv,均被告知谢绝顾客自带酒水食物,“生日蛋糕除外”。
贵阳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的王处长表示,ktv以谢绝自带食物为由,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其超市出售的食品,是一种强制交易的侵权行为。市民如在ktv消费的过程中,遇到此类“霸王条款”,可拨打12315向工商局投诉。
来源:食品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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