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集体经济促进新农村建设——湖北省谷城县石花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启示
位于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的石花镇,版图面积275平方公里,下辖36个村,11.6万人。到2011年所有村农村集体经济年纯收入均超过5万元以上,其中过百万元的村3个,在50万元至100万元的2个,30万元至50万元的6个,10万元至30万元的19个。
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农村居民集中居住。不同于分散居住,集中居住的后,各项社会服务需要稳定的资金来源。石花镇的发展充分证明,在建设新农村中,发展集体经济显得十分重要。截止2011年底,石花镇有个体工商企业、民营企业和各类市场主体6000多家,工业企业203家,规模以上企业55家。其中: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42家,过20亿元以上的2家。实现工农业总产值170亿元,是2008年50.68亿元的近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13300元,是2008年4680元的3.5倍。先后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村镇”、列为全国第三批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镇、湖北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湖北省先期启动42个新型城镇建设重点中心镇。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保障
集中居住的新社区农村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最基本的保障条件。集中居住之后,除了家庭内的生活设施外,诸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护、集体事业发展等等,都需要经常性的资金支持。如果这些资金全部靠分摊到各家各户,势必会加重农村居民的负担。特别是没有固定收入来源,仅靠养老金生活的农村居民,更是无力承担。要搞好公共服务,就需要集体经济来支撑。
进入新社区的农村居民,从总体上来讲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不同家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贫富有别。对于努力劳动,生活水平仍然明显较差的农民,需要集体经济扶持;对于天灾人祸、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难以支撑的农户,也需要集体经济救助。如果没有集体经济的发展,就不可能很好的解决农村新社区居民的民生问题。
来源:中国粮油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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