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办结情况(阶段性办结或已办结)
备注
7-1
x2gl202310101
村民投诉永福县广福乡窑厂,有3个外地老板(浙江周老板13615767378,丁老板18877373888,亮老板15888651558)非法生产炼轮胎油,有四套炉子,做几年了,每天二十四小时生产,废气、废水到处乱排,粉尘到处飘,地里发出难闻的臭味,几公里外都有气味。村民多次投诉乡政府、当地环保局、执法大队,没有人过来处理,怀疑他们是一伙的,是他们的保护伞。希望督察组领导过来处理。
永福县
大气、水
永福县人民政府10月14日现场调查核实:
1.举报件反映的非法生产炼轮胎油厂实为桂林强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橡胶绿色循环再生利用项目,该公司位于永福县广福乡窑厂旁边,租用永福县云辉矿业有限公司的工业土地进行废旧橡胶低温热裂解油和炭黑生产,属于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项目,于2022年7月5日运作建设的,至2023年5月20日共计完成4套一体化间歇式废旧橡胶低温热裂解装置以及其他的储运、辅助工程,2023年6月起正式试运行。项目于2022年5月18日办理了发改备案并取得营业执照。项目开工前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22年7月将项目环评文件报送至永福生态环境局咨询环评审批事宜,永福生态环境局认为项目选址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年2月24日《关于新名录2021版废旧轮胎环评类别的回复》中的为从严格规范环境管理角度出发,废旧轮胎热裂解项目应进入规划有化工产业或废弃综合利用行业的工业园区选址建设的指导意见,故未接受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要求其未获得环评批复的情况下项目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2.2023年10月14日检查时,桂林强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橡胶绿色循环再生利用项目处于停产整改状态。
3.2023年8月4日,永福生态环境局通过12345平台首次接到群众对桂林强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污染的投诉,于8月10日会同广福乡人民政府共同开展现场调查,发现该项目在6月试生产过10余天。永福生态环境局现场要求桂林强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完善污染防治措施,不得违规生产。永福生态环境局于8月14日向桂林强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在办理完成环评手续前停止生产。9月20日,永福生态环境局对桂林强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橡胶绿色循环再生利用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其仍在进行试生产,于9月21日对桂林强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于9月22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部分属实
1.由永福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桂林强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对其加强监管,未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前,不得生产。
2.由永福县工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论证桂林强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橡胶绿色循环再生利用项目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
无
阶段性办结
来信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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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反映有一个土炉非法废旧轮胎厂,开工几年了,老板电话13803561280,外地和本地老板一起做的,生产废水到处乱排,粉尘到处飘,旁边的地、树受到污染,臭气熏天,令人作呕。多次向环保局等相关执法部门投诉,都没有人来处理,怀疑环保领导收了黑钱,不作为。希望督察组领导现场处理。
全州县
水、扬尘
全州县人民政府10月16日现场调查核实:
经现场调查,凤凰镇大毕头村委连乾村周边未发现土炉非法废旧轮胎厂存在;走访村委干部和村民询问了解,均表示该村未发现有此类企业,凤凰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近几年未收到该情况的反映。
不属实
凤凰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继续加强辖区内排查,如发现存在类似企业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无
已办结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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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朔西街城中路和叠翠路交叉口的大师傅啤酒鱼(阳光店)离居民住房直线距离100米,经营到深夜12点,店内的音箱、麦克风、合唱噪声扰民,影响居民休息,曾打过110,说允许经营到晚12点,多次改进未得到解决;2.叠翠路38号娄氏饼屋加工点每天凌晨5点开工,加工点离居民区仅一米,三个排烟道发出嗡嗡响声,噪声扰民。
阳朔县
噪声
阳朔县人民政府10月17日现场调查核实:
1.举报件反映的大师傅啤酒鱼(阳光店)全称为阳朔县诸葛大师傅啤酒鱼桂花路店,位于阳朔县阳朔镇叠翠路23号,所在区域为商住混合区,距离附近居民楼约100米。店面经营时间为早10:00-次日凌晨1:00,店面内共有3个音响,店面外共有3个音响,现场调查时店内、店外音响均未播放音乐,但存在部分食客就餐时大声喧哗的情况,并有个别歌手(非店内聘请)在店外路边驻唱。
2.举报件反映的娄氏饼屋全称为阳朔县娄氏饼店(总店),位于阳朔县阳朔镇叠翠路38号,所在区域为商住混合区,店面位于居民楼一楼,加工区位于店面内部。店面经营时间为早6:30-晚12:00,糕点制作时间为凌晨5点左右。现场调查时该店未进行糕点制作,经询问周边居民,该店存在夜间产生噪声的情况。
部分属实
1.阳朔县人民政府要求阳朔县诸葛大师傅啤酒鱼桂花路店在晚上10:00后确保店内外音响均处于关闭状态,不进行音乐播放;如有遇到食客大声喧哗、歌手驻唱情况,由当班经理出面与食客、歌手进行沟通协商,对其进行劝离或要求减小声音,立行立改。
2.阳朔县人民政府要求阳朔县娄氏饼店总店早6:00后再开机进行糕点制作,对店内糕点制作设备采取调低功率、适当固定措施,并使用隔音材料对三根排烟管道进行覆盖,减少噪声产生,整改期限为30天(11月16号前整改完毕)。
无
阶段性办结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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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城业主反映临桂区鲁山路100号联谊农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气味大,9栋的大人、小孩业主闻到都想吐,与临桂区环保局反映,过两三天再到现场检测,该企业就停产不运作,测达不到效果,检查过后生产还是产生臭味,怀疑环保设施未正常开启。希望督察组一定要帮解决问题,已经反映两三年了,一直未得到解决。
临桂区
大气、噪声
临桂区人民政府10月15日现场调查核实:
1.桂林市联谊农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桂林市临桂鲁山工业园鲁山路100号,主要生产农用塑料薄膜(片)、大棚膜(网)、育秧苗片,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企业主要生产设备为:ghr捏合机2台、xcsk炼塑机2台、y5l30a压延机2台、pet生产线2台、吸塑机8台。
2.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举报件反映的臭味主要为塑料热熔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
3.桂林市临桂生态环境局分别于10月11日21:00、23:00,10月12日凌晨1:00、3:00对桂林市联谊农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报告表明,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均未超过国家的相关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1.桂林市临桂生态环境局要求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桂林市临桂生态环境局将加大对桂林市联谊农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监管力度和不定期监督性监测,一旦发现企业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查处。
3.临桂区人民政府将加快土地供应的进度,力争2025年底将企业进行异地搬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无
已办结
7-5
d2gl202310103
投诉人反映灵川县大圩镇漓江景区(磨盘山码头)停车场出口处,8年前违规建造山庄(漓韵山庄),该山庄约十几间民宿,养了十几头猪,产生的地沟油、粪水、生活污水直排环境;希望有关部门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灵川县
生态
灵川县人民政府10月14日现场调查核实:
1.信访举报的饭店及民宿为灵川县漓韵农庄,经营场所位于灵川县大圩镇磨盘山码头出口围墙外以西,所在地山场及其它土地为大圩镇秦岸村委省里村集体土地,办有营业执照,未取得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目前已停止营业。2018年8月7日灵川县国土资源局(现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对当事人骆xx违法占地建农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共处罚款8192.70元,骆xx于2018年8月24日缴纳罚款。
2.现场检查时,该处建有一栋一层房屋和六栋木屋,一层房屋用于经营餐饮,六栋木屋共13间客房用于经营民宿。
厨房建有1个隔油池、1套三级沉淀池共计70m³。民宿配有3个沉淀池,共计60m³。该农庄承包自村的山地约10亩,还有农庄自己种植的菜地、果树、树木约10亩,共20亩。山庄有一间约6㎡的猪舍,存栏3头猪,猪栏地面较干,猪舍旁建有一个约2m³的污水收集池用于收集养殖污水。餐饮污水、生活污水、养殖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浇灌承包的山林和自己种植菜地、果树、树木。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及开山采石、乱砍滥伐等情况。
部分属实
1.大圩镇、灵川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农庄的监管,督促农庄做好日常管理,生活污水、养殖污水、养殖粪便综合利用。不定期开展巡查,发现有污水外排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2.10月18日灵川县公安局对灵川县漓韵农庄下达责令停止经营通知书,要求民宿完善相关手续。
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大圩镇人民政府加强巡查,发现开山采石、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局将针对违法占地建造农庄的违法行为,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无
阶段性办结
7-6
d2gl202310104
投诉人反映兴安县桂林旸谷矿场有限公司在兴安县高尚镇乐群村委含口会元村开山采石,10月10日开山放炮把岩洞打坏影响了地下水;村民日常用水、农田灌溉等都是依靠该山的地下水,希望该企业立即停止开采,不要影响村民饮用水源。
兴安县
水、生态
兴安县人民政府10月14日现场调查核实:
1.兴安县高尚镇拓贝山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位于兴安县高尚镇乐群村委,建设单位为桂林旸谷矿产品投资有限公司,该采石场2018年10月获得采矿权,相关手续齐全,该项目目前建设了厂房、办公室等附属设施,因纠纷等问题至今未投入生产。
2.桂林旸谷矿产品投资有限公司为修建矿区道路,按程序分两次向县公安机关申请批准购置乳化炸药144公斤和480公斤,分别于2023年10月12日、14日采用300米警戒范围露天浅孔爆破作业,水源从岩洞口出来后,水流正常,出水口现状完好,无水资源破坏现象。
3.该项目为全市绿色标准化示范采石场,采取封闭式生产车间,符合采矿生产要求,项目未投产,没有产生水源破坏和环境污染方面的影响。
不属实
1.由兴安县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对破坏农用地的问题查处到位;各相关单位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管,如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由桂林市兴安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和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染物防治设施,其配套建设的污染物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无
已办结
7-7
d2gl202310105
恒大城业主反映临桂区鲁山路100号联谊农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气味大,早上被臭醒,该企业24小时都在开工,噪声扰民,检查后问题还是未得到解决,希望该企业搬走。
临桂区
大气、噪声
临桂区人民政府10月15日现场调查核实:
1.桂林市联谊农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桂林市临桂鲁山工业园鲁山路100号,主要生产农用塑料薄膜(片)、大棚膜(网)、育秧苗片,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企业主要生产设备为:ghr捏合机2台、xcsk炼塑机2台、y5l30a压延机2台、pet生产线2台、吸塑机8台。
2.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举报件反映的臭味主要为塑料热熔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噪声主要为原料破碎工段产生的噪声。
3.桂林市临桂生态环境局分别于10月11日21:00、23:00,10月12日凌晨1:00、3:00对桂林市联谊农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报告表明,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均未超过国家的相关排放标准。10月10日已对桂林市联谊农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昼夜间厂界噪声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报告表明,企业的厂界噪声排放值均未超过国家的相关排放标准。目前,企业已将原料破碎工段在下午18:00停止运行,减少生产过程中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部分属实
1.桂林市临桂生态环境局要求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桂林市临桂生态环境局将加大对桂林市联谊农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监管力度和不定期监督性监测,一旦发现企业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查处。
3.临桂区人民政府将加快土地供应的进度,力争2025年底将企业进行异地搬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无
已办结
7-8
d2gl202310106
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粉岩村中交公司开的采石场,开采和运输过程中扬尘太大,产生的粉末扬尘污染周边果园,种植的果实上都是采石场的灰尘。
平乐县
扬尘
平乐县人民政府现场调查核实:
平乐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平乐生态环境局、平乐镇人民政府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实地调查。现场查看,石料加工车间有密闭棚盖,车间有部分遮挡面损坏,车间及边界有喷淋、雾炮等降尘设施,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有洒水车定期对厂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但运输过程中有一定扬尘产生。现场查看周边果树情况,发现果树叶片上覆盖有少量的灰尘,对果树的正常生长及果实的商品价值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县农业农村局建议村民与施工方先自行协商,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向农业农村局提出评估申请,目前未收到粉岩村民提出的评估申请。
部分属实
1.平昭高速指挥部督促广西中交平昭投资有限公司对石料加工生产车间遮挡损坏部分进行修复,对无遮盖堆料实行全覆盖。
2.平乐县人民政府要求施工方增加一台洒水车,不定期、不定时洒水降尘,保持道路和场地湿润,防止车辆和机械行走产生扬尘。安排专人每天进行日常清扫,保证场地干净。
3.公安部门加强爆破监管,防止过量用炸药爆破对群众造成影响。
4.平乐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对粉岩村民受粉尘污染果树进行评估,待评估结果出来后,平昭高速指挥部协调施工方及时赔偿。
无
阶段性办结
7-9
d2gl202310107
桂林市临桂区会仙镇东升驾校旁车床回收责任有限公司没有油污收集池,没有做防渗透设备,废水直排到外环境,拆解前未做预处理,使用的机械设备冒黑烟,生活污水未进管网直排到外环境。
临桂区
水
临桂区人民政府10月16日现场调查核实:
1.举报件反映的公司为广西桂林鑫福城车船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桂林市临桂区会仙镇工业集中区,已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主要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该公司租用桂林陆鹏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现有厂房改造建设报废车船拆解生产线。
2.该公司建设有油污收集池,油污收集池已做防渗漏处理,公司的含油废水主要是将废旧车辆发动机拆除下来后,集中存放在车间内进行清洗时产生的废水。含油废水经已做防渗处理的水槽自行流入油污收集池,后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储存在厂内的蓄水池内,用于厂区内的道路除尘,未发现污水直排入外环境的现象。
3.该公司设置了废旧车辆拆解前预处理工序(大、小车各一套),现场检查时,拆解前预处理工序设备运转正常,原废旧车辆内的机油、冷却液、汽、柴油等物质通过预处理工序存放在容器内,各项标识清楚可见。
4.该公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生活污水直排到外环境现象,
5.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有一辆叉车在作业时排放较大烟气。
部分属实
1.临桂生态环境局加大对广西桂林鑫福城车船回收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企业违法排污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2.临桂区人民政府责令广西桂林鑫福城车船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对叉车加强保养维护,定期更换机油,严格落实有关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
无
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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