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外包装不合格竟索10倍赔偿
2024-05-01 23:52    5332 

(记者张明超)春节临近,商场和超市成为人们购买年货的主要集中地。近日,哈市工商局接到投诉,部分购物者以商品外包装不合格等理由进行过度维权,要求10倍赔偿,变相勒索财物。对此,哈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王绪坤表示,消费者获得10倍赔偿有限定条件,商家遭遇过度维权可到工商部门投诉和备案。

2011年下半年,哈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多起因在商场和超市购买、包装食品引发的消费投诉,购买人以商品包装上没有生产日期和储存条件等为由,要求商家给予10倍赔偿,如果商场、超市答应条件就不再追究,否则就到工商部门投诉。有些购买人甚至故意将食品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涂掉,然后要挟超市赔偿。

王绪坤介绍说,尽管《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可以获得10倍赔偿,但是有一定的限定条件。如果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购买人依法索赔后可再提出10倍赔偿要求,前提必须是已造成事实上的损害。在多起消费投诉中,购买人都没有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事件不具备10倍赔偿的条件。

来源:生活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