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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
2024-05-11 15:07    5016 

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

序 言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是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要求和发展态势基础上编制的重要的行业规划,是指导“十一五”期间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机械化发展全局,顺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对农业机械化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认真总结“十五”期间农业机械化发展成就,科学分析农业机械化发展形势,提出了“十一五”时期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发展格局和主要措施,突出了宏观性、战略性和政策性。

一、发展成就和环境条件

(1)“十五”时期农业机械化发展成就。“十五”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中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农业机械化法律保障和政策扶持体系逐步完善,农业机械化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同步增长,农业机械化支撑农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十五”期间,我国农业机械化为加快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化、现代化进程,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

——农业机械化法规体系建设取得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进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确立了农业机械化的法律地位;《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拖拉机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农业部颁布了有关农业机械化管理的5个部长令、42个行业标准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出台或修订完善了《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有关配套规章。从中央到地方,一个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已初步形成,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促进的新时期。

——国家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有了新突破。中央出台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农机具给予一定的补贴,并逐步加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力度和范围,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农机跨区作业免费通行政策。政府引导扶持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有机结合,构建了以农民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农业机械化发展投入机制。

——农业机械装备总量持续增长,结构不断优化。“十五”农业机械装备发展的预期目标提前实现,2005年底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6.8亿千瓦,比“九五”期末增长了31%。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大中型、高性能、新型农业机械发展迅速。依靠科技进步,农机工业优势企业的发展取得了快速发展,产品集中度提高,种类日益增多,质量不断提高。农机产品产销两旺,进出口增加,优势产品竞争力增强,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农业装备生产大国。

——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不断提高。2005年,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36%,比“九五”期末提高了3.6个百分点,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了40%;小麦机收水平达到76%,基本实现了全过程机械化;水稻生产机械化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机收水平达到34%,比“九五”期末提高了18个百分点,机插秧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玉米、大豆、棉花、甘蔗、油菜、马铃薯等作物及牧草生产机械化取得了新进展;保护性耕作面积持续扩大。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的提高,有效促进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

——农业机械化关键技术与装备的研发推广应用取得显著进展。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加大了农业机械化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制开发的扶持力度,推动了农业机械化部分“瓶颈”环节技术和技术集成问题的解决。水稻种植和收获两个关键环节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和装备研发取得突破,玉米收获机械化技术日臻成熟,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和配套机具研发取得重大进展。一批科技含量高、适应性强、性能稳定可靠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得到大面积推广应用。

——农机服务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和中介服务组织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迅速成长和壮大,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服务机制不断创新。农机销售、作业、维修三大市场日益兴旺,农机服务收入已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以跨区作业为品牌的农机作业市场不断扩大,跨区作业已由小麦机收扩展到水稻机插秧、机收,玉米和马铃薯机收等环节。农机作业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宽,从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从种植业向畜牧业、农产品产后处理及加工拓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促进了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和效益,增强了优势农产品竞争力。

——农机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加强。通过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推进了农业机械化管理依法行政的进程。农机安全监理、驾驶培训管理、维修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理、教育培训、试验鉴定、质量认证、投诉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农业机械化信息服务、宣传工作迈出了新步伐。

——农业机械化对外交流合作不断增强。开展了对东盟等国家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训。农机鉴定及质量认证工作已经走出国门,加快了与国际接轨步伐。利用外资的规模进一步扩大,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世界各主要农机生产企业在我国设立合资、独资公司,国内国外两种资源相互补充,促进了农机产业优化升级。实施农机“走出去”战略,与国外政府、民间、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向多层次、更广泛的领域扩展。

“十五”时期取得的成就,为“十一五”农业机械化更快更好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面向未来,农业机械化发展正站在新的起点,向新的高度阔步前进。

(2)“十一五”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重要机遇期。“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生产力,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这一时期,农业结构调整将不断深化,专业化生产规模将不断扩大,现代生产要素将进一步替代传统生产要素,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中所占份额会越来越大。同时,农村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对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需求更加迫切。这些都对农业机械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目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收入增加,农业机械需求持续增长,市场供求两旺,农机工业的发展和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也为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农业机械化发展面临着最好的发展环境。“十一五”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整体上由初级阶段①跨入中级阶段的关键时期,也是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期。

在前进的道路上,农业机械化发展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面临着新的挑战。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业机械化整体水平不高,还不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农业机械化发展任重道远。农业机械化区域发展不平衡,装备结构不合理,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推广任务相当艰巨;农机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品技术含量较低,品种不全,质量和性能不稳定;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还较低,社会化服务规模不够大,不能适应农机服务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农业机械事故隐患较多,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购买力较低,政府扶持力度尚不能满足广大农民购机的迫切需求;能源和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大,农机作业成本上升,成为影响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不利因素。

面对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要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宽广的世界眼光,牢牢把握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立足科学发展,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发展机制,正确运用有利条件和成功的经验,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努力化解不利因素,开创农业机械化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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