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鱿钓业是我区渔业产业的传统优势产业,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远洋鱿钓投产渔船数量不断增加,作业区域日益拓展,鱿鱼产量大幅增加。产业快速扩张以及国外鱿鱼市场疲软导致我区鱿鱼出口受阻,远洋鱿鱼价格下跌,生产单位面临经营困难。
对此,去年初我区部分党代表提出《关于促进我区远洋鱿钓渔业有序发展的建议》。提案人谢志远告诉记者:“十多年来,普陀的远洋资格企业已发展到15家,其中远洋鱿钓企业12家,但缺乏能带动全局的龙头企业,组织化程度仍然偏低,在资金投入、鱼货销售、后勤保障、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了我区远洋渔业的进一步发展。”为此,谢志远提出要扶持建立远洋龙头企业、严格控制鱿钓渔船规模、加快远洋职务船员培训、建设远洋渔业基地等建议,促进我区远洋鱿钓渔业有序发展。
针对行业困境及代表提案,区海洋与渔业局协同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引导远洋资格企业向规模化作业、组织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发展,延长产业链,完善配套保障,努力拓展国内外市场,提升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我区群众性远洋渔业存在‘散小弱’的问题,随着远洋渔业的发展,群众性远洋渔业自身存在的结构性、体制性、素质性矛盾不断凸现,远洋鱿钓业发展面临挑战。”谢志远介绍,2012年上半年,我区渔业相关部门积极向上反映,要求控制远洋鱿钓生产规模,争取国家、省、市对远洋鱿钓船更新改造的财政补贴,鼓励和支持老旧鱿钓船更新改造。
同年下半年,省相关渔业部门提出控制远洋鱿钓生产规模,暂停审批的规定,只同意更新淘汰现有老旧鱿钓船。“我们希望在远洋渔船总规模控制下,淘汰一艘更新一艘,从根本上提高鱿钓船的质量和装备,彻底改变我区远洋鱿钓船‘老龄化’、‘非专业化’的现状和生产安全问题。”谢志远说。
2013年8月,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远洋渔船更新改造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根据远洋渔业发展要求,不再批准个人新建或购置远洋渔船,不再批准新建或购置木质渔船和钢丝网水泥渔船从事远洋渔业生产,不再批准通过代理或挂靠方式从事远洋渔业生产。
来源:普陀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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