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前夕,又到了购买年货的时期。今年以来,中纪委对于公款消费抓得尤其严格,相继在节假日来临前,推出“国庆纠风”、“中秋严禁送月饼”等规定,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曝光典型案例。
昨日又发布《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禁用公款购买年货,要继续落实好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中纪委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将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抓完中秋、国庆,再抓元旦、春节,一抓到底,久久为功。”中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许传智表示,中纪委已公开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坚决刹住元旦、春节公款吃喝送礼等不正之风。
来源:食品产业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