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划调整后,青岛开发区管理的渔船增加到1517艘。为切实维护渔船海上生产安全,青岛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四个强化”着力提升渔船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渔船年审检验。建立与有渔船修造厂的实时联系制度,确保进厂坞修渔船全部落实检验;制定小型渔船检验工作流程图,优化调整一些不适应当前形势和地区特点的操作项目,增强渔船检验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强化老旧渔船管理。把老旧渔船证书有效期限定为1年,每年实施一次换证审验;根据辖区老旧渔船的分布情况,分区域包干到人,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对经检验认定不能满足安全适航要求的,立即下达禁止离港通知书,责令限期纠正不适航问题;对于经3次整改仍达不到适航条件的,直接纳入更新改造或拆解报废管理程序。
三是强化“三无”渔船管理。在完成全省统一实施的专项整治基础上,设置特殊渔船管理数据库,建立与日常管理紧密结合信息查询与调看子系统;对于新增三无渔船依法予以没收。
四是强化船员安全培训。利用伏季休渔期间渔船集中返港的有利时机,全面开展渔业安全培训活动。目前,第一轮四期渔业安全培训班全面结束,共培训渔民1700余人次,培训工作覆盖所有渔业社区和渔船,辖区船员持证上岗率始终保持100%。
来源:青岛开发区海洋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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