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县水产品安全,使市民吃上放心的水产品,盐津县渔政站采取措施加强水产品的管理。
一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统一印制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产养殖质量管理规定》、《国家(农业部)公布的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兽药名单》等,与水产品经营主体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定全县200余家合作社、种养大户以及水产品经营户,作为农产品质量监管的重点对象,加大巡查力度和检查频率。三是规范记录,全程监督。统一印制发放《水产品生产记录本》、《水产品销售记录》、《水产品用药记录》,督促水产品生产主体全面规范填写水产品投入品采购记录、生产操作记录和产品销售记录等,并作为日常检查巡查的主要内容。四是强化监测,检打联动。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重点区域,以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等国家禁止的渔药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强化检打联动,对抽检不合格的水产品,及时依法查处。
来源:盐津县渔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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