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到27日是“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昨日,《每周质量报告》将关注的目光投向奶粉质量安全,详细解读新出台的“婴幼儿奶粉新规”。
参照药品严格监管
新规明确规定: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参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管理。据了解,今年是我国奶粉企业生产许可证期满换证的年份,按照新规要求,今年的换证审核工作将参照药品企业的gmp认证模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奶粉生产企业将被淘汰。除了将参照药品进行严格监管之外,新规中还要求奶粉企业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奶粉。
建立先行赔付
和追偿制度
对奶粉出现问题之后如何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出了新的尝试,新规定提出了建立先行赔付和追偿制度,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赔偿,同时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称,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极大地方便了消费者维权索赔的维权需要,同时还使那些诚信的奶制品企业能够脱颖而出。避免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怪现象,是一个成本低、效果好的市场化监管和制衡手段。
进口乳粉中文标签
不得在国内加贴
此前,媒体曝光玺乐丽儿进出口(苏州)有限公司从欧洲进口来过期或者即将过期的奶粉,重新包装、重新加贴标签、更改生产日期后,作为所谓原装进口的美素丽儿奶粉上市销售。
针对可能出现的类似问题,新规定中对于进口奶粉的包装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国内分装。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国内加贴,对无中文标签标识的,一律作退货或销毁处理;同时还规定严格审核报检资料,对进口报检时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予受理。
进口乳粉出口商
须严格备案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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