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报报道了有关广东省质监局在生产领域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状况公告中,用不合格产品“发现率”取代以往“合格率”,引起业内和社会关注。本篇报道珠海市质监局在这方面的工作实践,解读了相关操作的具体方式方法,以供参考。
□本报记者沈洪
去年以来,广东珠海市质监局在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抽查中,按照广东省质监局的要求,在生产领域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状况公告中,用“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以下简称发现率)取代以往产品质量“合格率”的表述方式,带来监管理念的变化,使地方政府更加重视质监部门查找问题的做法,实现了食品监督抽查经费财政的实报实销,全市及各区投入监督抽查经费达800万元,监管力量更集中,监管范围更精确,整治问题更明确。一些食品小企业主动退出,食品行业整体质量得到了提升。去年广东省30类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抽检通报中,珠海的食品质量全部合格。
近日,珠海市质监局局长李培忠见到记者时,对“发现率”取代以往“合格率”带来监管理念的变化深有感触。他用数字向记者讲述该市在食品监督抽查中采用“发现率”所带来的成效:从2011年食品质量监督抽查6.18%的“发现率”到去年的4.83%,再到今年第一季度的2.87%,“发现率”的不断降低表明,珠海质监局按照省局“发现率”的监管理念,把食品监督抽查的目的调整为查找行业和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了整治力度,反过来促进了合格率的上升。
珠海市质监局分管食品工作的副局长黄汉青认为:合格率表述的改变,不仅带来了监管理念的变化,而且也促使监督抽查方式的根本性变革。
在采用“发现率”之前,食品监督抽检主要是考虑覆盖面,缺乏侧重点。采用“发现率”后,该局调整抽查方式,将上一年抽检多次不合格和被立案查处过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将抽检问题较多的产品和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的产品列为重点监管产品;同时对巡查发现较多问题的区域列为重点监管区域,实现了从面面俱到的监督抽查转向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监管。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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