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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限量新国标下月实施 水产品国标细分
2024-05-04 07:06    2902 

6月1日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下称“新国标”)正式实施。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旧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以下简称“旧国标”)废止。记者对比新旧国标发现,新国标首次明确规定,水产品中双壳类重金属镉含量规定为2.0毫克/千克。旧国标中,水产品中仅列出鱼类的镉含量标准,为0.1毫克/千克。

据了解,新标准逐项清理了以往食品标准中的所有污染物限量规定,整合修订为铅、镉、汞、砷、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

近日,“镉大米”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新国标中,食品中镉的限量标准仍维持在0.2毫克/千克(国际标准为0.4毫克/千克);首次明确把水产品细分后的双壳类重金属镉含量规定为2.0毫克/千克。

水产品国标细分更符合现实

新国标出台之前,对水产品双壳类重金属有明确规定限量值的是由国家农业部出台的《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ny5073-2006)(以下简称“农业部标准”),规定水产品双壳类限量标准,其中镉≤1.0毫克/千克。而新国标中,水产品双壳类重金属镉含量限值规定为2.0毫克/千克,与农业部标准相比下调了一倍;若与旧国标(水产品鱼类)对比,其重金属镉含量标准则降低了20倍。

不少市民提出质疑和担心,这是否意味着新国标降低了标准?对此,有专家认为,新国标更符合实际情况。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海洋大学食品科技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系主任雷晓凌分析,旧国标对食品分类较少,如水产品并没有细分出双壳类水产动物,所以没把重金属镉列为限值标准。水产品是海洋和淡水渔业生产的动植物及其加工产品的统称;其中,鲜活水产品包括鱼、双壳(贝类)、虾、蟹四大类。

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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