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四会市开始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验检疫工作。为促进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种苗场对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认识。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是指出售或者运输水产苗种应该检疫合格,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养殖、出售或者运输合法捕获的野生水产苗种,也要经检疫,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方可投放养殖。
四会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内的水产苗种场,向他们发放宣传单张,宣传《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有关知识,并就苗种场提出的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和释疑,提高苗种场进行备案登记的积极性。
据了解,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是防止水生动物疫病通过水产苗种扩散,从源头预防、控制水产养殖病害,促进水产养殖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希望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运输单位和个人提高对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认识,自觉履行申报检疫,接受监督,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靖之)
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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