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世界性难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责任重、意义大。当前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我们一方面要立足国内,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研创新人才队伍,完善标准、检测、认证、应急和监管体系等,另一方面也要学习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共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合作机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合作现状
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合作呈现日趋活跃的态势,特别是在多双边以及区域合作领域。
在双边领域,中国与日本、韩国、新加坡、美国、加拿大、纳米比亚、澳大利亚等国家就农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以及粮食安全等问题进行交流、沟通与协调。
在多边与国际领域,我国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合作。1984年我国加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2006年成功争取到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主持国资格,同年9月我国政府与挪威政府在北京合作举办了第28届cac水产品及水产加工品委员会会议。2007年5月,农业部在北京举办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第39届会议。会议的成功举办提升了我国在国际农药残留标准制定中的影响,也向国内外宣传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新成果。从2004年开始,农业部启动了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2006年,农业部共接受到27个wto成员发布的307项tbt/sps通报。2010年召开的第42届ccpr年会上,中国当选为农药残留检测方法电子工作组副主席,与澳大利亚一起共同主持农药残留检测方法电子工作组。2011年8月,经第43届ccpr年会和第34届cac大会的审查通过,我国申请制定的硫丹在茶叶上的限量10mg/kg正式成为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二、构建亚太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合作机制的必要性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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