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继连续四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发展葡萄产业的实施意见》后,今年县党委、政府1号文件又一次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葡萄产业的实施意见》,一是加大资金补助力度,对种植葡萄验收合格的农户,县财政一次性给予500元/亩的水泥杆和铁丝补助。在国有土地种植葡萄的基本农户,免收土地租赁金。葡萄种植大户5年内免收土地租赁金。企业种植葡萄达不到200公斤的,免收当年的租赁金。二是把葡萄种植户纳入退耕还林和“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中,享受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政策,优先办理土地使用、林权证,免收林业植被恢复费、草原补偿费及工本费等。三是积极参与县农业部门统一建设标准沼气池的葡萄种植农户,县政府给予80%的资金补贴。四是水费减免政策,自2013年起,对种植葡萄的非农企业和种植大户实行水资源减免政策,即种植葡萄前三年免征水资源费,后五年减半征收水资源费,满八年后按正常收费标准收取水资源费。
目前全县葡萄种植面积12.28万亩,占现有耕地面积的29.2%,占全国酿酒葡萄总面积的12%,葡萄酿酒加工企业8家,年生产加工能力3万吨。(张辉)
来源:中国水果蔬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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