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净化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市场,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宁、祥和的佳节。开斋节来临之际,从8月6开始,永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辖区内涉药械单位和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中,我局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在生产环节,进一步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严格执行《中国药典》(2010年版),对辖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过程中药用原辅料、药包材等使用管理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在经营环节,我局从进货渠道、购进验收记录、质量负责人和驻店药师是否在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是否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在使用环节,以口腔科材料、体外诊断试剂、中药饮片、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等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为重点,全面排查药械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规范药品使用行为;保健食品方面,重点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货制度落实情况,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进行检查,严厉打击经营假劣保健食品,普通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检查药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40家,保健食品生产、经(兼)营企业25家。对部分涉药械单位存在的药品分类摆放不规范、购进验收记录不完整等问题,执法人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将检查的情况记录备案。
开斋节期间,我局还将进一步加强药械投诉举报及应急处理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做好应急准备,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类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来源:宁夏药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