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召开的昆明市农贸市场摊位和蔬菜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上,昆明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向全市蔬菜直销车、直销点承办企业提出告诫,要求直销企业严格执行明码标,并明确了15个蔬菜品种的批零价差率“红线”。同时明确,主城区和开发(度假)园区农贸集市摊位费租金标准将下浮15%以上。
批零价差:
叶菜不超50% 根茎不超30%
市发改委向蔬菜直销车、直销点承办企业发出告诫,要求直销企业在12月31日前,对蔬菜直销车、直销点销售的部分蔬菜实行差率管理。其中:叶菜类品种的大白菜、小白菜、大莲花白、小莲花白、大苦菜、小苦菜、青笋、带皮玉米当日零售价格与综合批发价格的差率不得超过50%;根果茎类品种的白萝卜、土豆、茄子、番茄、尖椒、皱皮椒、黄瓜当日零售价格与综合批发价格的差率不得超过30%。
综合批发价格以云南农产品电子信息交易中心当日蔬菜批发价格为基础。
商品:严格明码标价
摊位:租金下浮15%
会议要求,主城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直销车企业、大型超市应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和诚信原则,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自觉服从价格监管,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迅速行动,开展自检自查,强化价格自律。
全市农贸市场和蔬菜的经营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标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提供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不得在标价外加价出售商品和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标价内容应做到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决定,对农贸集市摊位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区负责核定;主城区和开发(度假)园区农贸集市摊位费租金标准以近三年(2009—2011年)农贸集市平均摊位费标准为基础,下浮15%以上,具体降幅标准由各区负责确定和公示。
要求由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投资的农贸市场带头主动降低摊位费和铺面租金。
监督:发现违规请打12358
处罚:操纵价格最高罚500万
来源:中国水果蔬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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