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还称,加多宝凉茶双面包装侵犯其装潢权
8月2日,广药集团委托两家代理律师事务所再次召开王老吉商标维权媒体通报会。对加多宝“从未公布过的《商标许可协议》”,广州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马立峻律师表示:“加多宝7月13日向媒体亮出的所谓‘神秘合同’,多处涂改并相互矛盾,涉嫌造假。广药集团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加多宝7月16日曾对该协议公示了一份由北京长安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意见书,大意为该协议由广药集团和鸿道集团双方正式签署,并由广药集团将该协议向商标局申请备案,应当认为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协议合法有效。
马立峻律师在新闻发布会最后表示:“我们不知道它(指上述协议)的存在,如果它是真实的,为什么我们不知道它存在呢?”又称“(加多宝)如果做错了事情,应当有勇于承认和担待的勇气,但他们的做法令我们感到失望。”
对于加多宝宣布已经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该合同的新仲裁,广药集团称时隔一个多月未收到任何仲裁委发来的通知。
广药称协议存在4大疑点
7月13日北京市一中院做出仲裁终审判决当天,加多宝即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公开一份2003年5月2日签署的《商标许可协议》,证明其可以使用王老吉商标到2013年1月19日。公司还宣布6月已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
“根据仲裁相关规则,一旦受理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到双方,但是至今广药集团未收到仲裁委发来的任何通知。”马立峻说。
据悉,广药集团在维权过程中了解到,不少地方的工商部门收到了加多宝所提供的一份备案协议,马立峻律师表示:“经认真比对及研究,我们认为该份协议中有多处涂改及互相矛盾的地方,不得不对《协议》的真实性表示怀疑,有伪造的嫌疑。”
马立峻指出,协议存在四大疑点。根据广药集团提供的资料,首先,《协议》的签署时间是“二00三年5月2日”,但《协议》首页起言就称“本商标许可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00年5月2日在中国广州市签订”。签订时间前后相差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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