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禁渔期,仍有个别人心存侥幸心理,非法捕捞销售渔获物。鄱阳县通过水陆设防和联谊联防等措施,到4月17日,已成功查处禁渔期非法捕捞销售渔获物案件6起。
禁渔期间,该县建立健全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对所辖的禁渔区域,分区、分片、分段落实责任到人。渔政、公安、水利、工商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同心协力,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对辖区水域、码头、水产品市场、农贸市场、餐馆实行全方位监管。渔政分局派人派船驻守禁渔区,坚持昼夜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充分应用联谊联防机制,组织禁渔协管员、信息线报员,开展群防群治,维护禁渔秩序。4月2日,莲湖乡村民张某在鄱阳湖畔的龙口村大肆收购渔民非法捕捞的螺蛳20余吨,外运途经双港镇小华村时被渔政分局执法人员截获。时隔数日,执法人员又在禁渔湖区查获一起非法捕鱼案,并将渔具拖上岸当场焚毁。
来源:上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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