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保厅日前出台《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减排核查核算技术规范(试行)》,对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台账资料、水质监测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对现场核查核算进行了详细说明。
“规范”在国家提出的中控系统建设运行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对不同工艺和规模进行了细化,就水质在线监控、关键设备运行、关键工艺参数在线监控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考虑到环境监管和减排核查需要、县及中心镇的建设规划,增加了对在建、规划建设的1万吨及以上的中控系统建设要求;考虑到在线监控系统在稳定性、有效性等方面的问题和必要性,提出了将进水化学需氧量、出水氨氮等作为选择性指标的要求。
为杜绝个别地方在水量、浓度、证明材料等方面谎报、虚报数据,“规范”在总结全省实际核查经验基础上,提出了现场核查需要掌握的基本信息、水质、水量和运行管理情况等内容,其中,水质、水量部分是定量核查,基本信息、运行管理情况是定性核查。
“规范”在总结近年来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和减排核查核算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征求了各地意见,并举行了专家论证会,因此更有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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