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依据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建议》,坚持前瞻引领和接续发展相结合、上下衔接和左右呼应相结合、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研究设置发展目标和指标体系。
一、2035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一)2035年远景目标
按照党的十九大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两个阶段推进的战略安排,综合考虑安徽发展优势和机遇优势,充分考虑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从9个方面对2035年远景目标进行展望和顶层设计。一是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进入创新型省份前列。二是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新四化”。三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新提升,基本建成法治安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四是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建成创新型文化强省和教育强省、人才强省、体育强省、健康安徽。五是全面绿色转型树立新样板,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六是对外开放形成新格局,与沪苏浙一体化发展机制高效运转,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七是协调发展实现新跨越,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与长三角平均水平大体相当。八是平安安徽建设达到新水平。九是人民美好生活谱写新篇章,人的全面发展、全省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提出的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安徽发展趋势和发展条件,围绕打造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十个新的更大”目标。一是经济实力实现新的更大跃升,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经济总量跻身全国第一方阵。二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新的更大作为,高质量供给持续扩大,有效需求规模不断扩大,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更加顺畅。三是科技创新能力实现新的更大增强,区域创新能力保持全国第一方阵并争先进位,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四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实现新的更大进展,全省域与沪苏浙一体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经济总量占长三角的比重进一步提高。五是区域协调发展实现新的更大优化,“一圈五区”基础设施、产业体系、公共服务联通融合水平提高,形成合理分工、竞相发展格局。六是改革开放实现新的更大突破,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一批国际性开放合作平台相继建成,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七是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的更大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创新型文化强省建设迈出更大步伐。八是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的更大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文明体系更加完善。九是民生福祉实现新的更大增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十是治理效能实现新的更大提升,法治安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平安安徽建设不断深化,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有力。
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的亮点和特色
《纲要》主要指标的设置,既要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有机衔接,又要符合新形势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注重各类各项指标的匹配性和可测性,充分体现“少而精、精而典”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一是突出延续性和前瞻性。有11个是“十三五”规划《纲要》沿用的指标,6个是在“十三五”规划《纲要》指标的基础上根据新情况、新变化调整优化的指标,10个是“十四五”新增指标,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高新技术企业数、城镇调查失业率、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能源综合生产能力。二是突出可比性和代表性。横向可与全国及其他省市,特别是长三角地区进行比对,寻找发展差距,谋求发展新空间,比如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等。纵向可在全省范围内“一盘棋”统筹考虑,聚焦短板弱项,精准发力,比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等。同时,针对重要领域设置最具代表性的指标。三是突出引导性和约束性。有19个为预期性指标、8个为约束性指标。其中,预期性指标是要让市场在能发挥决定作用的领域充分发挥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比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新技术企业数等。约束性指标是要强化政府在公共服务和涉及公共利益领域需要履行的职责,更好对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充分体现“3060”目标要求,比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等。
三、“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纲要》依据2035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统筹定性与定量,从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绿色生态、安全保障等5个方面设置了27项主要指标。其中,经济发展类指标目标值的设置,主要体现在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加快追赶全国平均水平;创新驱动类指标目标值的设置,主要突出锻造长板、强化优势;民生福祉类指标目标值的设置,主要围绕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加快实现全民共同富裕;绿色生态类指标目标值的设置,主要落实国家统一要求,厚植绿色发展优势;安全保障类指标目标值的设置,主要在立足安徽资源禀赋的基础上,突出维护供需平衡。
(一)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长
gdp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核心指标。总书记指出,发展是基础,经济不发展,一切都无从谈起。进入新发展阶段,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最紧迫的任务就是做到经济强,这就需要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省委《建议》提出到2025年经济总量跻身全国第一方阵、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5%左右。这是安徽实现2035年基本现代化目标、保持快于全国的增长势头、缩小与沪苏浙发展差距的需要。按照到2035年我国人均gd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国家发改委解释为2万美元左右】推算,未来15年安徽人均gdp需要年均增长5.6%,对应的gdp需年均增长6.2%。“十三五”期间,安徽经济年均增长7.3%,高出全国1.6个百分点。但是,与苏浙相比,安徽总量差距还比较大,2020年gdp仅相当于江苏的37.7%、浙江的59.9%。“十四五”时期,苏浙提出gdp年均增长5.5%以上和5.5%左右的目标。《纲要》提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5%左右”,是实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追赶沪苏浙的必然要求。
(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gdp)
人均gdp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最常用的指标。设置该指标,有利于进一步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和沪苏浙的横向差距,跨过“中等收入陷阱”。2020年,安徽人均gdp为61000元,按照世界银行标准,属于中等偏上收入地区,正处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时期。从横向比较看,安徽人均gdp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4.2%,分别为江苏的48.8%、浙江的55.3%,差距较大。《纲要》提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与全国差距进一步缩小,到2025年达到9万元”,充分体现了加快发展的现实需要。
(三)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
全员劳动生产率可以体现全体劳动者的平均生产效率,以及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的先进性有效性。设置该指标,有利于引导提高劳动力配置效率和人力资本水平。“十三五”时期,安徽全员劳动生产率从5.49万元/人增至8.83万元/人。《纲要》提出“十四五”时期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6.5%以上”,在“十三五”基础上提出更高要求,充分体现了质量第一、效率优先的导向。“十四五”时期,劳动年龄人口和全部就业人数总体将趋于减少,经济发展需要更多地依靠劳动者素质提高和人力资本创新。
(四)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设置该指标,有利于进一步锻造长板和发挥产业优势,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019年,安徽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26.9%,距离江苏(34.9%)和浙江(34%)两省还有较大差距;2020年比重有所下降。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安徽正处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窗口期,未来农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下降空间有限,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将进一步提高,但在制造强省战略深入实施的背景下,“十四五”时期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有望稳步提升,2025年达30%左右。
(五)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设置该指标,有利于客观反映安徽城镇化发展进程。“十三五”时期,安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50.5%提高到58.33%。从城镇化所处的阶段看,安徽城镇化仍处于加快发展阶段,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十四五”时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幅度将略低于“十三五”时期,综合考虑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所处阶段等因素,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在62%以上。
(六)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设置该指标,有利于安徽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一体化发展。“十三五”时期,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9.7%。《纲要》提出“十四五”时期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7.5%左右”,明显低于“十三五”时期,既符合投资增速逐步由高速向中速换挡并趋向平稳的发展实际,又体现了安徽成为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国际国内双循环战略链接的客观需要。
(七)进出口总额
设置该指标,有利于安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有效建立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十三五”时期,安徽进出口总额由488.1亿美元增加到780.5亿美元。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型开放向纵深推进,以及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重大改革开放平台加快建设,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但国际环境错综复杂带来的不确定性增大,外贸总体增速不会太高。“十四五”时期,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速将低于“十三五”时期,预计进出口总额超过1000亿美元、年均增长5%以上。
(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设置该指标,有利于安徽在扩大内需战略深入实施背景下,进一步发挥承东启西、腹地广阔的优势,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十三五”时期,安徽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由11184.9亿元增加到18333.7亿元,年均增长10.4%。立足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同时考虑消费基数较大等因素,《纲要》提出“十四五”时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长7%左右、到2025年达到20亿元”。
(九)研发经费投入增长
研发经费投入是体现科技创新投入的国际通用指标,反映各类创新主体对科技研发的综合投入水平,一般用研发经费投入增长或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来衡量。其中,研发经费投入增长指标更加简明扼要、清晰明了,易评估、可考核,不受gdp波动影响,能够更直观反映各方面增加研发经费投入的工作实绩,也能够直接落实到地方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及企业的工作目标安排上。“十三五”前四年,安徽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5%,较全国(11.8%)、长三角区域(12.6%)分别高3.2和2.4个百分点。《纲要》提出“十四五”时期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9%左右、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明显上升”,体现了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的导向和在全国创新发展格局中勇立潮头的努力方向。
(十)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
设置该指标,有利于安徽加快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十三五”时期,安徽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7.2%,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不断提高,2020年达40.3%。“十四五”时期战略性新兴产业仍将保持较快增长态势,随着基数增大,增速将低于“十三五”时期,但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将进一步提高,预计可达43%。
(十一)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设置该指标,有利于真实反映专利资源的技术含量和市场价值,引导发明专利从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转变。其中,高价值发明专利指经济价值显著、法律稳定性好的有效发明专利,真实反映专利资源的质量和市场价值,包括:①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效发明专利;②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有效发明专利;③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有效发明专利;④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有效发明专利;⑤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有效发明专利。“十三五”期间,安徽高价值发明专利万人拥有量年平均增幅约为1件,2020年达4件。《纲要》提出“十四五”时期安徽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既体现了安徽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又是创新型省份应有的努力姿态。
(十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设置该指标,有利于客观反映数字经济核心竞争力,引导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包括:①“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全部小类;②机电器材制造(含“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部分小类等);③电子设备制造业(含“仪器仪表制造业”部分小类等);④“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全部小类等;⑤互联网服务业(含“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全部小类);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全部小类;⑦文化数字内容服务(含“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全部小类等)。2020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左右。“十四五”时期,数字技术将加快创新应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也将进一步提高,安徽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十三)高新技术企业数
设置该指标,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2020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达8559家,数量居全国第10位。“十四五”时期,安徽将对标对表沪苏浙,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企业数将保持快速增长,2025年可达1.3万家左右。
(十四)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设置该指标,有利于引导各方面把居民增收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十三五”时期,安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8363元增至28103元,年均名义增长8.9%、实际增长6.6%。“十四五”时期,通过持续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等渠道,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推动形成橄榄型的收入分配结构,全省居民收入仍将保持较快增长,预计年均增长7%左右。
(十五)城镇调查失业率
设置该指标,有利于各方面继续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放在重要的位置,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城镇调查失业率是反映就业形势的国际通用指标,已逐步运行成熟,可实现与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的平稳过渡。自2018年正式开展城镇调查失业率统计以来,安徽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在5.0%以上。“十四五”时期,通过有效缓解就业压力、拓宽就业空间、提升就业质量等措施,可将全省城镇调查失业率维持在5.5%左右。
(十六)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设置该指标,有利于引导增加公平而有质量的公共教育服务,提高人力资源水平。“十三五”前四年,安徽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分别是10.0、10.05、10.11和10.18年,2020年10.4年,年均增加0.1年左右。“十四五”时期,安徽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将达14年以上、年纪较大且学历较低的劳动年龄人口逐渐退出,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将得到显著提升,预计可达全国平均水平。
(十七)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
设置该指标,有利于引导加强医师队伍建设。“十三五”期间,安徽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从1.75人增至2.44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77人),更低于浙江(3.52人)、上海(3.20人)、江苏(3.10人)。“十四五”时期,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安徽这部分短板将不断补齐,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可达3.2人,与全国平均水平保持一致。
(十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设置该指标,有利于加快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夯实城乡居民养老的最基本保障。考虑到自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来,安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成效显著,继续扩面空间有限,因此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调整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安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26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496万人,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4764万人,预计到2025年可达4900万人。
(十九)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设置该指标,有利于引导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目前,全省提供托育服务的各类机构共1558家,可提供托位57082个,托位使用率仅为51%。据测算,2020年,安徽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为0.9个,与国家平均水平差距较大。“十四五”时期,通过加快建设托育服务体系、不断增加托育服务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发展托育服务等措施,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可达4.6个。
(二十)人均预期寿命
设置该指标,有利于引导各方面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强化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增强人民群众健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四普”(1990年)安徽人均预期寿命为70.22岁,“五普”(2000年)为72.62岁,“六普”(2010年)为75.08岁,预计“七普”(2020年)在77.5岁左右。按照人均预期寿命增长的一般规律,人均预期寿命越高则增长幅度越低,“十四五”期间安徽人均预期寿命增幅预计在1.3岁左右。
(二十一)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能源消耗降低
设置该指标,有利于引导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能耗约束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动能加快转换。“十三五”以来,安徽能耗双控获得积极成效,在国家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连续四年获得优秀等级。“十四五”时期,国家这一目标值设定为13.5%,安徽争取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二十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设置该指标,有利于引导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和产业绿色转型,确保实现“3060”目标。结合近年来安徽经济增长趋势,“十四五”期间全省能源强度预期有16%左右的下降潜力,且能源结构优化对碳排放强度下降也有一定贡献。“十四五”时期,国家这一目标值设定为18%,安徽争取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二十三)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设置该指标,能够综合反映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情况。2020年安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2.9%。《长三角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提出“长三角地区2025年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的要求,考虑近年来o3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数显著增加,“十四五”时期安徽优良天数比率难以大幅提高,争取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二十四)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设置该指标,有利于引导加大地表水污染防治力度。“十三五”前四年,安徽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由69.8%提高至77.4%。2020年受益于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生产生活强度降低,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大幅提升至87.7%。“十四五”时期,通过实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加大重点流域及支流治理力度等措施,2025年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预计可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二十五)森林覆盖率
设置该指标,有利于引导加大林木保护力度、改善国土绿化状况、提升碳汇能力。“十三五”时期,安徽森林覆盖率由29%提高到30.22%。根据“十五”以来各个五年安徽森林覆盖率增长规律,结合安徽“十四五”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目标,2025年安徽森林覆盖率目标值为不低于31%。
(二十六)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指标指在一定技术条件和生产要素投入下,可以稳定达到的粮食产出能力。设置该指标,有利于引导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提高粮食供应保障能力。2020年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4019万吨(803.8亿斤),产量稳居全国第4位。“十四五”时期,安徽将按照国家要求,稳定粮食安全保障供给,守住“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底线,压实政府粮食安全责任,粮食产量将稳定在4000万吨(800亿斤)以上。
(二十七)能源综合生产能力
设置该指标,有利于引导提高省内能源稳定供应能力。“十三五”前四年,安徽能源生产总量由9972.64万吨标准煤降至8943.62万吨标准煤。“十四五”期间,安徽能源生产仍以煤炭、非化石能源、天然气(煤层气、生物天然气)为主,结合能源生产走势和结构变化,预计能源综合生产能力在9400万吨标准煤左右。
四、《纲要》章节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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