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产局根据全国渔业安全生产暨“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工作会议、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水利厅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并印发了《2012年全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对2012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2012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属地管理原则,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创新渔业安全生产机制体制,落实长效管理,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文件从六个方面对全疆2012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平安渔业示范县”工作。按照农业部“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已经获得“平安渔业示范县”称号的地区,要继续加强管理,确保工作不松劲、水平不降低。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做好事故预防工作。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休渔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渔船安全生产知识,力争宣传工作到港、上船、进村、入户,千方百计提高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同时要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积极预防不同类型的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加强渔业船舶检验工作,认真组织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防止船舶带病生产;落实渔船编组生产,提高船员自救互救能力,减少生产性事故的发生。
三是强化渔业船员培训和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加强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和管理工作,完善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制度,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强化实操培训,突出自救互助知识与技能培训以及救生艇筏操作等内容,切实提高渔民船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加强船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坚决杜绝船员无证上岗、未按标准配员的现象,消除安全隐患。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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