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对新认定的153家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进行授牌
2011年,湖南省新增认定了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153家。3月27日,湖南省乡镇企业局、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对新认定的龙头企业进行了授牌,并从当日起对这些企业的法人代表开展为期两天的培训。
湖南省乡镇企业局局长肖彬介绍,到目前为止,全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总数已达382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达47家,年产值占全省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的60%,支撑作用十分明显。
《湖南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对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的申报有着严格规定。只有符合年销售收入达七千万元以上,总资产达五千万以上(其中,农产品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70%以上),不欠税、不欠工资,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等条件的企业才能满足申报的基本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湖南省将给予已认定的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进行财政、税收、收费、信贷等多方面的优惠。
譬如,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按国家高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项目引进的良种和加工设备,除按《国内投资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之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同时,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申办绿色食品时环境和产品监测费用、标志使用费用,及其至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证照时所需规费,均按最低标准收取费用。
肖彬表示,国务院最近出台的《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确立了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农民的理念,围绕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产品流通、科技创新、集聚发展、开拓市场、加强组织领导等主要工作,提出了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在湖南加快推进“四化两型”、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的“十二五”关键时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乘势而上,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切实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引领现代农业发展。
对新认定的龙头企业法人代表的培训围绕农产品发展形势、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发展等方面展开。省农科院、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省发改委、省国税局、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省农发行等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相继上台授课。 (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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