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蔬菜价格上涨压力,经福州市政府同意,16日下午,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召集蔬菜批发市场及主流超市负责人,就启动新一轮蔬菜价格协商机制进行商定。据介绍,按照以往经验,推行协商价后,不但会拉低超市其余品种的菜价,还会拉低整个终端市场的菜价。(引自3月18日《海峡都市报》)
不可否认,通过“协商”的方式,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低蔬菜价格上涨的趋势,还能起到减轻老百姓生活负担的作用。但是,蔬菜降价是市场行为,这跟蔬菜供应、市场需求、运费以及种植成本等等因素有着密切关系,如果过多的用“协商价”来促成降价的目的,那不但有些急躁,更有一些违背市场规则的意味。因为,协商价格只是调控手段中的一种,而非全部。
其实,要实现蔬菜降价,除了“协商”之外,政府相关部门还可以采取更多市场的手段,以实现调控的目的:一是用先进农业技术提高产量与质量。如推进大棚技术、无土栽培等技术,让菜农充分享受到生物技术进步给蔬菜种植所带来的好处;二是加强超市与菜农之间的合作,实现蔬菜直销,减少流通环节的费用,进而实现调控蔬菜价格的目的;三是积极推行惠民政策,广泛开启“绿色通道”,让菜农免费进入市区卖菜,提高蔬菜的供应量。如果,能在这三个方面有所推进的话,那么蔬菜价格水涨船高、不断上扬的现象必然会得到有效抑制。
当然,“协调价”的本质也是为民着想,可也需要指出的是,总不能蔬菜价格一上涨,就去跟菜农以及经销商们“协商”吧!毕竟,价格正常上涨,并不是投机倒把,更不是恶意抬价。因为,如果蔬菜种植、经营成本增加必然导致价格有所增加,如果在成本上涨的背景下,而利润却不见多的话,结果只会让菜农赔本,菜贩亏钱。而且,长此以往,“协商价”还会成为打乱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营秩序的毒瘤,后遗症极大。所以,“协商价”能少用则少用。
来源:中国水果蔬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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