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昨日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抗旱保民生促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从当前到5月下旬,是我省抗旱保供水最严峻、最困难、最关键的时期,为迅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参加云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决不让旱区一个人没水喝”的庄严承诺,必须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抗旱保民生促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一要坚决把抗旱保民生促生产作为各级政府当前的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抗旱救灾和确保人畜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应负总责。各级政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把抗旱保民生、抗旱促生产作为当前一切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力度,积极筹措抗旱救灾资金,切实抓好灾区群众的饮水安全,对饮水困难、运水较远的地方,各级政府要安排资金、组织车辆,帮助群众运水解渴。要严格落实州(市)级领导包县(市、区)、县(市、区)级领导包乡(镇)、市县两级部门挂钩包村委会,定领导、定部门、定责任、定任务、定时限的包保责任制,确保重灾地区群众有水喝、有饭吃、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二要务必全面落实和健全旱情监控反馈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水利、民政等部门及乡、村等基层组织要全面、真实、仔细、及时做好受灾群众特别是特殊人群缺水、缺粮情况的调查核查工作,及时准确汇总上报情况。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四群”工作,主动当好民情调研员,带头深入旱区调查了解灾情。各包保责任单位和人员要随时了解掌握包保对象的缺水缺粮情况,采取设立联系卡、公告牌等方式,将需水、送水电话明明白白告知每一个村寨、每一位群众,确保缺水情况能及时掌握、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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