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景德镇市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的活动中,景德镇市畜牧兽医局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针对近期农业部出台的“严禁只收费不检疫、严禁不检疫就出证、严禁重复检疫收费、严禁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等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加强全市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严明执法纪律,全面提升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水平,树立畜牧执法队伍良好形象,确保全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按照《景德镇市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实施方案》要求,景德镇市畜牧兽医局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六条禁令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景德镇市畜牧兽医局把贯彻落实六条禁令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来抓,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充分认识当前畜牧兽医执法存在问题的危害和实施《禁令》的重要意义,把《禁令》的要求与职能职责的履行和工作考核紧密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将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常抓不懈。
二、加强宣传发动。通过会议传达、公开栏公开、网上公告、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向执法人员、执法对象公布了《禁令》内容。同时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学习,确保执法人员人人熟知《禁令》,并在执法过程中认真遵守。
三、完善管理制度。根据《禁令》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梳理、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制度约束体系,明确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法定职责和监管任务,严格规范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四、开展自查自纠。为创造良好的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环境,确保全市畜牧兽医执法人员都能依法依规地履职履责,我们认真开展自查整顿工作,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清理整顿,查找问题根源,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纠正解决,对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严重违反《禁令》的行为从严治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来源:景德镇市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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