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粮食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其中,粮食转基因问题和粮食储备机构能否涉足经营领域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
我国首部《粮食法》(下称征求意见稿)2月21日下午开始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粮食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其中,粮食转基因问题和粮食储备机构能否涉足经营领域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
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第二款专门对转基因问题做了原则性的定性: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
对此,农科院研究员、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副主任黄大昉表示,农业部科技司主抓的转基因重大技术专项工程实际上就是要产业化,所以不排除在《粮食法》征求意见过程中,农业部就有关转基因内容提出不同见解。
而关于粮食储备企业不得进行经营活动的规定,则对近年来中储粮从“大粮仓”到“大粮商”的扩张势头构成压力。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全国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张晓山向记者表示,《粮食法》草案由国家发改委和粮食局牵头起草,可能更多地体现粮食主管部门的意见,但是粮食问题还牵涉到农业、环保部门、地方政府和粮食收储和经营企业的利益,因此在征求社会意见和未来全国人大审议之时,还会有激烈的利益博弈,最后定稿必将是各方意见充分协商、妥协之后的结果。
转基因再起争议
《粮食法》从动议起草至今已经8个年头。
据中国人民大学农发院教授孔祥智介绍,2004年《粮食法》就动议起草,然而直到2009年十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才将制定《粮食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09年立法工作计划。
而农业转基因方面的立法立规起步更早。
黄大昉向记者表示,早在1996年7月农业部就发布了《农业生物基因工程管理实施办法》;2001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但是这些都只是部门和国务院的法规,而非国家性的法律。
事实上,早在10多年前,环保部门就准备着手进行转基因生物安全法的制订,但迄今为止,一直没有明显的进展。
来源:本网论坛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