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关于2012年"粮食两补"政策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湖北日报讯 农民朋友们:
2011年面对自然灾害频发的严峻考验,我省粮食生产获得“八连增”,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你们的辛勤耕耘。2012年,省委、省政府按照国家的惠农政策,决定继续对种粮农户实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以下简称“粮食两补”)。具体补贴政策是:
一、2012年的“粮食两补”按各县(市、区)确定的补贴品种和2011年核定的实际种植面积,以及该县(市、区)统一的补贴标准计算分解到种粮农户。
二、“粮食两补”资金由县(市、区)财政局通过委托代发的县级金融机构负责兑付,于2012年3月31日以前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打入农户“一折通”存折。4月1日以后,您可持“一折通”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居住地附近的代发金融机构网点查询并领取补贴款。代发金融机构网点不得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推迟兑付,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存款利息。
三、为防止代领、冒领、抵扣应缴各种费用等现象的发生,请您尽可能亲自领取“粮食两补”资金,并妥善保管好“一折通”存折。乡(镇)政府部门及村组不得集中代领转付“粮食两补”资金,也不得抵扣任何款项。
四、2012年4月至11月,您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对农户2012年粮食种植面积和品种进行核实,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核实后的实际种植面积,将作为2013年发放“粮食两补”的依据。请您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实际种植面积的核实工作,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映,确认无误后,在《粮食直补面积分户登记表》上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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