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昨日发布《粮食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该意见稿称,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
意见稿提出,国家将加强对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统筹规划,建设稳定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时开发有资源优势和增产潜力的后备产区。国家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耕地和水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粮食生产条件。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当粮食价格显着变化或者有可能显着变化时,国家可以采取价格干预、保护性收储、限制性收购、储备吞吐等措施,维护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尹振茂)
(飞兰)
来源:本网论坛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