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自珍
近日,我市出台了《南昌市农业综合开发成长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为适应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要求,创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激励机制,引导农业新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规范项目管理。
种养基地项目建设连片面积不小于500亩
《通知》指出,凡在我市农业发展重点区域范围内,拟新建或扩建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成长性强的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等基地,符合项目立项原则和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该建设项目。
在规划上,必须有明确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方向,项目建设必须对当地农业主导产业或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能够起到示范和推动作用,带动项目区和周边农民增收。
拟申报的种养基地项目的单个建设规模原则上连片面积不小于500亩,当年项目投资要在100万元以上。拟申报的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要有一定规模,具有土地征用手续,当年项目投资要在200万元以上。
重点扶持具有裂变扩张效应的农业产业
《通知》指出,重点扶持充分利用农业特色资源,具有裂变扩张效应的农业产业。优先选择开发当地农业资源,发展区域农业特色,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项目;优先选择符合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方向,基础条件好和成长性强,能够培育壮大的项目;优先选择产业特色明显,有一定规模但尚不具备大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扶持条件的项目;优先选择在同行业中规模较大,单位面积投资强度较大的项目。
项目立项与建设绩效挂钩
根据依托现代科技改造农业,建设优质高效品牌农业的原则。项目实施必须有利于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农业自主创新,有利于培养新型农民。对农产品科技含量高、转化增值能力强、产品安全性达到国家法定部门认证的无公害、绿色或有机食品标准、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项目将加大扶持力度,对拥有国家级和省级知名品牌的项目优先给予立项。
将项目立项与建设绩效挂钩,实行奖优罚劣的原则。对以往建设质量高、效益好、管理规范、且以较好成绩通过市级验收的项目,将根据实际需要连续立项扶持,做大基地规模。对项目和资金管理水平差的县区或项目建设单位不予再支持。
按1:0.5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
来源:南昌新闻网-南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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