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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期食品设专区采取自愿原则 维护食品安全还须加强监管
2024-05-02 01:54    7075 

近期,关于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如何对待临期食品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日前,首都工商局食品处处长冀玮就对食品经营场所是否必须设置临期食品专柜和什么情况下食品算临期做出了更进一步的解答。

他指出,临界食品并不是过期食品,质量上没有问题,超市在日常销售过程中也会采取,捆绑搭配等销售方式推销临期食品。在商场超市设置“临期食品销售专区”是为了更好的维护流通领域食品的安全,保证每位消费者的权益。工商总局的这一措施意在加强对保质期内食品加强管理,对在经营场所设立临期食品销售专区,也实行自愿原则,经营者可根据自身情况做决定。

对于部分因不同贮存条件下拥有“两个保质期”的商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界定当然也应当在不同贮存条件下进行。时间短的食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由经营者自行决定,不需要醒目标注。要维护好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还是要加强日常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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