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吕梁市农机局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精心组织,及早安排,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排查隐患,并对各县农机局和监理所农机注册登记、机具检验、驾驶员培训等工作提出了四项激励措施,使所辖各县对农机安全生产重视程度显著提升,创造了良好的遵章守纪、文明驾驶、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这四项具体要求分别是:一是对完成监理三项任务的县(市、区),市局在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并对局长、分管局长和监理站长分别予以3千元、1万元的奖励。二是对完不成任务(三项有一项未完成,即视为未完成)的进行通报批评。年终三项指标中有一项达不到80%以上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三是对机车全部注册登记、参与年检的农机合作社,优先安排相关项目。四是对完成情况特殊差的县(市、区)农机局长,建议调离农机局长岗位。
来源:吕梁市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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