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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财评: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的警示
2024-05-02 00:19    2102 

回顾刚刚过去的2011年,会发现诸多食品安全事件挑战公众神经。先是3月份央视315曝光了河南“瘦肉精”事件;随后又爆出上海“染色馒头”事件;紧接着是“地沟油”事件,调查发现在全国各地都存在着地沟油加工产业链,其规模之大及设备之先进均超出一般人想像;此外还有比三聚氰胺毒20倍的“塑化剂”、燕粪熏蒸的所谓“血燕”、思念三鲜水饺被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直到年底,又爆出蒙牛牛奶被查出含致癌物黄曲霉素。一个个事件,触目惊心。

这些年,中国经济和社会一直在进步之中,但为什么在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卫生领域,发生的问题未见减少,还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2011年,因为食品安全问题,相关部门一下子开展了两个大的专项整治行动,一个是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一个是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摧毁了一大批地下非法销售生产网络,但要达治本之效,还是要在全面完善相关法规方面着手,从根本上杜绝食品安全监管的“真空地带”和打“擦边球”现象,杜绝不法企业的侥幸心理。

惩罚力度不够严是当前食品安全法规的一大缺陷。我国到现在还没有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很多国家,对于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都会施加惩罚性赔偿。“谁制假售假就让谁倾家荡产”,只有在惩罚性赔偿制度下,这句话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2010年底,德国一养鸡场发现饲料遭致癌物质二恶英污染。事发后追溯机制立即启动,违法企业很快浮出水面。对于这次二恶英事件中的肇事者,德国检察机关提起了刑事诉讼,同时,受损农场还提出了高达数千万欧元的民事赔偿。

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对于不法企业罚款上限是“货值金额十倍以下罚款”或“十万元以下罚款”。低廉的违法成本不但使很多本土企业敢于以身试法,一些原本在国外守规矩的企业,来了中国以后也开始走违法的钢丝。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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