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资兴1月13日报道:(通讯员李苏文段慧丽)1月11日,一只捡来的猴面鹰被放归大自然。
据资兴市林业局防火办主任李吉丹介绍,2011年11月25日上午,他和同事一起去查看蓼江镇一起火灾现场时,在路边发现了这只刚出生的猴面鹰,当时就带回了林业局。由于这只雏鹰还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经商议,李吉丹决定带回家饲养。
经过两个月的精心照料,这只猴面鹰羽翼渐丰,李吉丹决定带着家人一起将其放生。在现场的放生的小朋友都表示,虽然有些舍不得,但是还是要把它放生,让它回归自然,获得自由,我们小朋友也要懂得保护动物。
猴面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因猴面鹰爪而得名。一只猴面鹰一年可吃老鼠1500—2000只,是人类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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