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接到消费者石先生的投诉,称此前在辖区内某超市进行消费时,手掌被超市内的花瓶割破。石先生以超市没有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为依据要求超市给予一定的治疗费用和赔偿,但是超市认为是石先生个人过失才造成伤害,不予处理。无奈之下,石先生拨打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
接到投诉后,该局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事情的全过程并对超市环境做了实地考察,发现超市在清洁过程中造成地面潮湿并且没有设置提示标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才导致石先生不慎摔倒,被花瓶割破手掌。
执法人员对石先生和该超市负责人进行了耐心调解,经多次协商调解,最终达成协议,该超市负责石先生的治疗费用并赔偿人民币10000元。同时,执法人员要求超市进行整改,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 鹿工宣
工商小提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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