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1月16日10时50分讯(记者李辉)老百姓腰包鼓起来了,房子修得越来越漂亮,也越来越高了,可是,修多少层楼有没有政策规定?今日,华龙网记者从重庆市规划局了解到,《重庆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于20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办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层”。
今日,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解读称,由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绝大部分都没有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住宅的结构安全,并考虑到农村住宅建设的品质和农村地区的景观风貌要求,规定层数原则上不超过3层。
这位负责人提醒,因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不包括乡、村规划区中确定的集中居民点,因此,在乡、村规划区中确定的集中居民点建设可以超过三层,有关建设要求另行规定。
另悉,《重庆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还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的地上、地下建筑投影面积及附属设施不得超出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使用的宅基地用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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