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自治区“两会”上,自治区人大代表提出《关于给予南宁市“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补助的建议》。对于人大代表的建议,我区的有关部门是如何回复的?1月6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秦赣江等自治区人大代表曾提出,南宁市蔬菜生产自给能力不足,常年需通过外地调运才能满足市场供应。随着南宁市城市建设区域的不断扩大,每年城市建设占用不少菜地。根据到2015年将南宁市建成300万人口特大城市的目标,按人均3.5-4厘菜地的标准计算,南宁市需建设10万亩左右的常年蔬菜基地才能满足城市居民的蔬菜供应。建议自治区在“十二五”时期对南宁市蔬菜基地建设和蔬菜标准化示范园建设方面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菜篮子”工程不仅关系到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也是城郊农户的重要增收渠道。自治区人大将代表建议转给自治区农业厅进行答复。自治区农业厅就该建议回复称,自治区人民政府已于2010年12月23日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该通知重点强调要加强蔬菜基地建设和推进蔬菜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另外,每年在本级部门预算中安排用于秋冬菜开发、“三免”、“三避”技术推广等涉及蔬菜生产的专项经费近 2000万元,南宁市及其各城区蔬菜主产区均获得专项支持。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视财力将通过适当加大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的方式给予支持,在农业厅本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将优先考虑对南宁市“菜篮子”工程的项目资金扶持,并提供充分的技术指导和保障;对南宁市“菜篮子”工程规划重点项目,以及符合政策的其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业厅将积极向农业部等上级部门申报并争取项目资金扶持。(痴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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