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黄欢)为了建立全省城乡一体化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今年我省将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年底前,我省农村集体土地便可以领到“身份证”。
据介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将覆盖全省农村范围,包括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将尊重农村集体土地“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历史现状,按照“主体平等”的原则,确定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依法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其实,我省已先行完成乡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2012年底前将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2013年6月底前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2013年下半年,完成省、市、县三级农村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及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并建立健全农村土地产权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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