掺杂使假
从“三聚氰胺”到“瘦肉精”,从三鹿乳业到蒙牛“毒素门”,近些年,国内食品安全事件一次次地挑战国民心理承受底限。
5月1日,国务院最新修订的《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部新法规将有望从源头上再为食品安全加上一道保险。
【市畜牧兽医管理局】
和老法规相比,新法规大大提高了违法成本。
据介绍,新法规规定,违法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而老法规仅为5倍。违法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5倍的罚款,而老法规为2倍。
对于问题频出的饲料及添加剂的使用环节,新法规也明确规定,使用农业部公布的禁用物质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养殖动物的,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新法规还建立了生产企业诚信体系,明确规定,农业部和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按职责权限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并可以公布具有不良记录的生产经营者名单。
旧版条例也有关于抽查的原则性规定,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种种原因,抽查量非常少。我市共有105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占湖北全省企业的六成以上,但去年全年的抽样总数还不到200个。在新法规中,明确规定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实施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并建立监督管理档案。
【背景】
据了解,目前实施的《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由国务院于1999年发布,迄今已有12年。市畜牧兽医管理局介绍,十余年来,无论从养殖量到养殖模式,全国养殖业已发生巨大变化。据悉,近十年,我市畜禽养殖量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快速递增,养殖模式也已从大量的家庭散养转变成专业化、规模化、机械化的养殖方式。新法规实施后,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查在我市将成为例行工作,抽查频率和密度均会大幅增加。
(记者吴昊通讯员祝娉娉程慧朋)
作者:吴昊祝娉娉程慧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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