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维护良好节日市场秩序,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药品安全事件发生,近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认真安排部署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安排部署,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强化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市场监管,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两节期间全省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饮食用药安全。
二是强化市场监管,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要巩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中药材中药饮片三项专项整治成果,紧密结合节日期间餐饮消费和药品消费特点,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大活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大对旅游景点、车站、庙会、游园会、节庆活动等人群聚集场所及承办团圆饭、喜宴、婚宴等节日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尤其要加强亚硝酸盐的使用管理。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规范采购渠道。要严肃查处无证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以及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工业用盐、假冒伪劣白酒和葡萄酒类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要突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点)、车站、机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加大对基本药物、高风险药械、特殊药品以及中药材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和抽验力度,加大对非药品冒充药品、利用互联网或邮寄方式销售假药、以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和借“义演”、“义诊”之名进行虚假违法广告宣传和非法销售假劣药械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防止假劣药械流入市场,确保药械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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