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系统作为保障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府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530项法定职责,行政执法依据分布在125部法律法规和规章之中。而履行好这些法定职责,保证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产生活和社会发展进步。质监系统只有坚持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法治质监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才能在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好职能作用。
一、加强法治质监建设,必须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自觉性
法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体现,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石。法律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赋予了政府职能部门一定的行政权力,法律规定质监部门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行政行为四种权力。提高法律素质已成为推进依法行政的政治性、原则性问题。质监系统一定要通过加强法治质监建设,强化法制观念,树立法治精神、法治理念,自觉运用法律统领和规范质监工作各项业务,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
一是不用权力压法。坚持法律至上原则,不将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规定要做的坚决做好,防止不作为;法律所不允许的坚决不做,防止乱作为,决不搞权大于法,或凭个人主观意志来确定是否执行法律规定。
二是不为私利违法。切实强化国富民强的大局意识,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自觉把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决不为了小团体或者个人的私利,视法律规定而不顾,以身试法做出违法之事。
三是不为人情徇法。法律赋予质监系统在生产领域的监管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处罚等涉及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难免面对亲朋好友的一些不法之请。这种情况下,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始终绷紧法律这根弦,坚持在法律的范畴内履行职责,不逾越法律雷池半步,避免因照顾人情而受到法律责任追究。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