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12月30日报道:(通讯员陈玉康)作为驾校学员,还没从驾校“毕业”,就迫不及待驾车上路,将“理论运用于实践”,结果被湖南株洲市石峰区交警查个正着,更让交警意外的是,男子居然还是酒后驾驶。
12月28日20时18分,石峰交警大队民警在响石广场东口设卡进行酒驾整治,一辆丰田小轿车缓缓驶来。见前面有交警,小轿车突然变道行驶,试图躲避检查。小轿车的反常举动自然没能逃过交警的眼睛,于是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下。驾驶员缓缓将车窗打开,一股酒味迎面扑来。驾车的是一个青年男子,面色微红。当民警要求出示驾照时,驾驶员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有驾驶证,并作出在车内寻找的动作,但半天没找出来,最后做出一脸无辜的说驾驶证忘带了。“你有没有喝酒?”民警问道,男子支支吾吾起来,“我没有喝酒。”“没有喝酒怎么会有酒味”,怀疑该男子酒后驾驶,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了44.6mg/100ml,属酒后驾车。随后,民警根据男子的身份证,通过警务信息平台发现,该男子根本就没有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事实面前,驾驶员范某承认自己没有取得驾驶证,目前正在驾校学习中。晚上和朋友聚会时喝了一瓶多啤酒,离开时,见路上车很少,在驾校学习的范某就有些“手痒”。于是,和朋友商量让他开一会,朋友觉得范某平时酒量好,加上喝酒不多,应该没问题。就这样,心怀侥幸的范某便在回家的路上练起了车,自认为只要慢慢开就会没事,可没料到开出没多远就被逮个正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石峰交警提醒:未取得驾驶证,不可以单独练车。学习驾驶技术,应在教练陪同下,使用教练车,在规定路线、规定时段进行练习。同时,也要提醒那些有证驾驶的司机朋友,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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