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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12万企业纳入增值税试点
2024-05-01 19:47    3428 来源:东方网

东方网12月30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今天上午9点半,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召开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新闻发布会,市国税、市地税局局长顾炬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蒋卓庆等相关领导在会议上就本市的增值税扩围有关进展进行了详细地介绍。

目前本市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已经审核确认基本纳入了改革的试点范围,企业总量约为12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约3.5万户,小规模纳税人近8.5万户。

交通运输业先行试点

顾炬在会上表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试点方案中,结合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规定,作出如下安排:

自2012年1月1日起,在本市先行选择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业(适用税率11%)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除有形动产租赁适用税率为17%外,其余部分的适用税率为6%)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试点的纳税人将按照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划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不含税销售收入乘以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按照不含税销售收入乘以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试点纳税人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按照从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对现行规定的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按照不同情况作了保留,有关具体内容在相关政策文件中也作了规定。

对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营业税免税政策,继续予以增值税免征或调整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税负增加较多的部分行业,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最后,对应税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具体办法将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12万户企业纳入范围

截至目前,已有12万户企业经确认纳入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近3.5万户(包括新认定一般纳税人1.1万户,交通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0.5万户,原兼营服务的一般纳税人1.9万户)、小规模纳税人8.5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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