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要求,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于2011年12月5日—6日对我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2011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河南证监局《关于对雏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及整改意见》(豫证监发[2011]384号),现将现场检查情况及整改要求公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和综合评价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1.股东大会
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的要求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会议决议按时披露,不存在重大事项绕过股东大会和先实施后开会审议的情况。
2.董事会
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符合要求,没有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无正当理由被免职的情形,未发现董事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现象;董事会设有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决议按时披露,独立董事不存在连续三次未亲自参会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享受高管人员待遇;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有适当的授权,公司设有内部审计部门。
3.监事会
公司监事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符合要求,职工代表监事数量符合要求,监事会的召开能够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会议决议能够充分及时披露;监事会能够勤勉尽责,了解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经理层
公司经理层产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能够通过内控机制对日常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制定有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并有一定奖惩措施,董事会与监事会能对公司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不存在“内部人控制”倾向。
5.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在企业法人治理、管理机构治理、经营管理、业务管理、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办公管理等方面建立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
(二)公司独立性情况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