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600215)公告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1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不再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这已经是长春经开自1999年9月上市以来第七次更换审计机构,在公司曾聘用过的审计机构中,最长的聘用了五年,最短的只聘用了一年。
频繁更换审计机构
此次被解聘的华兴所只为公司审计了2009年和2010年的财务报告。对于此次更换审计机构,公司表示是由于华兴所业务扩张速度较快且工作期集中,导致人手不足,无法保证按时完成公司2011年报审计工作。
从长春经开过去聘用审计机构的经历来看,公司上市最早聘请的是中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999年年报,但2001年3月,公司称中庆所不能胜任审计工作,改聘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该所一直为公司审计到2004年度。尽管2005年底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该所,但在2006年2月14日的股东大会上,关于续聘安达信隆所的提案被全票否决。
公司随后聘用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但京都所对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这直接导致其在2006年被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替代。然而尽管上会所对公司2006年年年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该所也只和长春经开签了一年合同。
2007年,长春经开的审计机构换成了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但该所也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2008年度给长春经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后出局,公司审计机构由此更换为华兴所。
难掩瑕疵
审计工作具有一定的连续性,频繁更换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并不多见,这些公司虽不能一概而论,但多数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隔三岔五便更换审计机构的公司,一方面可能是公司担心审计机构深入了解公司后作出“非标”审计报告;另一方面也可能由于审计机构在了解公司真实情况后不愿意再提供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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