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充分准备,重点保障。开展前期调研,提出初步方案,专题汇报,得到地方政府支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三明实际制定“六好单位”创建标准;抽调业务骨干,责任明确到任,在车辆和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二是典型引路,重点帮扶。选择一批质量稳定、管理规范、诚信度高、规模较大的企业作为典型示范企业,为企业把脉问诊,在安全责任落实、企业必备条件、查验制度落实、生产过程控制、进货出厂检验、产品风险控制和诚实守信经营等方面进行重点帮扶,使之符合示范企业要求。三是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定期召开先进经验推广现场会,组织辖区食品企业相互进行现场观摩,通过实地观摩、现场讲法、现场承诺、经验介绍,充分发挥典型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力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四是坚持标准,强化考核。按照“六好”标准筛选优秀企业,通过开展现场审查和专家审核和社会公示等程序,最终授予“六好单位”称号;对获得“六好单位”称号得单位实行任期制,两年一评,两年届满重新申请,符合标准后方可再次授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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