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挂牌,卫生部部长陈竺参加挂牌仪式。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挂牌
将承担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等;采用“理事会决策监督管理模式”,成事业单位改革试点
13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简称“评估中心”)挂牌。这将改变过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资源分散在农业、质监、卫生、药监等多部门的局面,实现评估资源的整合。
中心主任由理事会表决
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初,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筹建已列入日程。时隔3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正式挂牌。
评估中心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保障。评估中心作为国家级专业技术机构,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交流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技术支持工作。
与普通国家级事业单位大不相同,评估中心不是由一个部门来管理,而是采用“理事会决策监督管理模式”。评估中心建立理事会,是评估中心的决策监督机构,负责中心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事务、章程拟定和修订等事项。同时,理事会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人事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并监督评估中心的运行。
卫生部是评估中心理事长单位,国务院食安办、农业部为副理事长单位,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为理事单位。同时,理事会成员还包括医学、农业、食品等领域的专家和服务对象代表等。
“理事会领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在国家层面事业单位中还是头一家,也是(事业单位改革的)试点。”中心主任刘金峰说,“比如主任的任命,先由卫生部党组推荐,然后由理事会审议,理事都要投票表决。这在以往事业单位是没有的。”
刘金峰说,“评估中心的党务、行政、后勤由卫生部负责,业务上的事情加强与理事会沟通,受理事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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