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口食品企业10月起非法添加将失出口资格
2024-05-01 14:33 8735 来源:南方日报
据了解,《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已获国家质检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该新规将于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新规要求,出口食品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运行及出口食品生产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同时相关企业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向其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上一年度报告。
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在2年内未出口食品的,监管部门将注销其备案证明。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出口食品发生重大安全卫生事故、不能持续符合我国食品有关法定要求和进口国或地区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或者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采用不适合人类食用的方法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的,将被撤销备案证明,同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备案。此外,若出口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备案证明的,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备案。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