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两斤优质小麦骗得20万元
2024-05-01 11:20    229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谭经田 通讯员 洪法 王天昊)随州男子黄某贷款做饲料生意亏空后,拿着2斤地摊上买来的优质小麦,以联系业务的名义与生猪产销合作社签订合同,随后,黄某伪造退款函,骗取20万元定金用于还贷。昨日,记者从洪山区法院获悉,黄某因犯合同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黄某现年40岁,是随州市曾都区唐县镇人,曾在当地开了一家饲料厂。2008年6月,黄某由该镇养猪专业户肖某担保,从唐县镇农业信用合作社贷款20万元,还了一部分债务后,黄某将剩下的钱全部用于做饲料生意,但不多久就亏损了。

2009年6月初,信用社和肖某都催促黄某尽快还款。黄某便找到湖北家佳康生猪产销专业合作社(下称家佳康合作社)总经理刘某,希望向该合作社借款20万元还贷,但因其尚欠该合作社的债务,遭到了刘某的拒绝。

随后,黄某在镇上一摊贩处买了2斤多品质较好的小麦,作为样品送到家佳康合作社,希望联系一笔业务。刘某和家佳康合作社其他人看了样品,认为达到了国家标准,是优质小麦,再加之黄某赚钱后又能偿还该社债务,就同意收购该小麦300吨,每吨价格1500元。

2009年6月10日,黄某以家佳康合作社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曾都区唐县镇中心粮油管理所(下称粮管所)签订了一份购买小麦的“农副产品购买合同”,并加盖了家佳康合作社和粮管所的公章。当天,刘某让财务人员通过网上银行,给粮管所的账号支付了20万元定金。

而在此期间,黄某用家佳康合作社的信纸,手写了一份退款函,并趁该合作社财务人员不注意,偷盖了合同专用公章。

2009年6月11日,黄某持该退款函到粮管所,称粮管所提供的小麦不达标,价格也高了,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定金。粮管所见其持有加盖公章的函,遂同意退款,然后开出了一张20万元的现金支票。随即,黄某将20万元汇入养猪专业户肖某的银行卡中,再由肖某转入信用合作社还贷。

此后,家佳康合作社多次问及小麦收购情况,黄某总是找各种理由拖延。2009年6月底,家佳康合作社与粮管所联系时,才得知黄某已将20万元定金提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今年1月12日,黄某被警方抓获。黄某归案后称,他当时根本没有想到要履行合同,只想套取定金用来还贷,还贷后再贷款20万元还给家佳康合作社。

法院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