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5日,香港发布2015年第106号公告,发布2015年进口野味、肉类及家禽(修订)规例,该规例对输入香港的野味、肉类及家禽实施管制,任何人不得在没有当局所发出的官方证书的情况下进口肉类或家禽。
具体修订内容包括:(1)规例标题修订,废除“及家禽”,修订为“家禽及蛋类”;(2)废除“转运证明书”“主管当局”等定义;(3)增加功能配料、合成食品等该规定。该规例2015年12月5日生效。
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处理。
2015年6月5日,香港发布2015年第106号公告,发布2015年进口野味、肉类及家禽(修订)规例,该规例对输入香港的野味、肉类及家禽实施管制,任何人不得在没有当局所发出的官方证书的情况下进口肉类或家禽。
具体修订内容包括:(1)规例标题修订,废除“及家禽”,修订为“家禽及蛋类”;(2)废除“转运证明书”“主管当局”等定义;(3)增加功能配料、合成食品等该规定。该规例2015年12月5日生效。
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处理。
2025-07-29 08:192545
2025-07-29 08:173467
2025-07-29 08:133647
2025-07-28 08:105439
2025-07-28 08:084325
2025-07-28 08:025658
2025-07-26 08:545458
2025-07-26 08:305443
2025-07-26 08:303667
2025-07-25 08:455449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